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维多利亚vic119官网通令嘉奖实施办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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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发〔20076

 

第一条 为倡导良好风气,优化育人环境,激励学生刻苦学习、崇尚实践、志存高远、健康成长成才,学校决定对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通令嘉奖。

第二条 通令嘉奖对象为在维多利亚vic119官网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生、专科(高职)生中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,在思想政治、专业学习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、学术科技、创新创业、文体活动及社会工作等方面为学校、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。

1.思想政治素质高,自强自律,因表现突出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者;

2.有见义勇为、助人为乐、拾金不昧等方面的突出事迹并在校内外产生较大影响者;

3.在省(市)级以上学科竞赛中取得突破性成绩或获得较高名次,为学校赢得荣誉者;

4.因科技发明、科技创新受到省(市)级以上表彰,或其成果通过专家鉴定并能取得较好社会效益者;

5.在社会实践活动、志愿服务或文化活动、社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、受到省(市)级以上表彰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;

6.在省(市)以上级体育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,为学校赢得荣誉者;

7.经学校研究认定,有其他突出表现或突出贡献者。

第三条 通令嘉奖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学生工作处、研究生工作部负责;学校各相关单位和学院负责收集相关信息并及时报送。

第四条 由校长签发嘉奖令,对获得通令嘉奖的学生个人或集体进行表彰。

第五条 获通令嘉奖的学生个人或集体填写《维多利亚vic119官网通令嘉奖登记表》,归入本人档案。

第六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、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。

   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
 

二○○七年一月十五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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